央视网音讯:据“山东高法”大众号音讯,8月15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揭露宣判我国财经出书传媒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宋全安国有公司人员渎职、纳贿一案。对被告人宋全安以国有公司人员渎职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以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分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决议实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分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对宋全安纳贿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
一、国有公司人员渎职现实。2017年至2023年,被告人宋全安时任中财荃兴本钱办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强奸罪家庭强奸轮乱20130340;文案事长,北京震慑强奸犯掌管全面作业。2017年11月在与其他公司协作中,未听取多方定见和主张,未具体全面进行尽职查询,违反规定以明股实债的方法出资5000万元,这以后未依照出资事务危险操控办理办法实行分层危险操控、投后办理等责任,未对资金运用施行监管。2019年9月,其他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无力返还出资款,到本案案发前,合计形成中财荃兴本钱办理有限公司实践经济损失2363.7785万元。
二、纳贿现实。2016强家庭强奸轮乱201322904;罪į北京震慑强奸犯40;文案年7月至2022年5月,宋全安使用担任中财荃兴本钱办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当,为有关个人入职、职务提升及日常作业供给协助,2018年10月至2023年11月先后3次不合法收受55万元。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被告人宋全安的行为别离构成国有公司人员渎职罪、纳贿罪,依法应予并罚。鉴于宋全安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纳贿赃物已悉数追缴,依法可对其减轻处分。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定。
【责任编辑:程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