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叶德志成心杀人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当日宣判,以成心杀人罪判处叶德志死刑,掠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叶德志因猜忌被同村的叶某等人加害,遂产生杀念。2025年3月27日晚,叶德志带着两把菜刀驾驭摩托车寻觅叶某未果,在叶某家门口见到3名被害人,即持菜刀砍击被害人韦某某(殁年69岁)、叶某花(殁年36岁)、何某某(殁年1岁11个月),致3名被害人逝世。叶德志逃离现场后自杀未遂,在家中被民警捕获。
法院以为,被告人叶德志成心不合法掠夺别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成心杀人罪。叶德志违法情节恶劣,手法残暴,违法结果特别严峻,违法事实清楚,依据的确、充沛,应依法惩办。尽管叶德志作案时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但其违法时对行为的违法性和违法结果有清晰知道,违法手法特
被害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各界大众等旁听了庭审及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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